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,切实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。12月8日,在省、市林木种苗工作站的督导下,由西安市鄠邑区林业局林政科、鄠邑区森林巡警大队、鄠邑区森防站、鄠邑区林木种苗工作站组成的鄠邑区林木种苗联合执法队伍,在鄠邑区开展林木种苗联合执法工作。
联合执法队伍对鄠邑区重点工程“冬春行动”的108国道涝店段绿化工作进行执法检查。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对一辆拉运红叶石楠苗木的货车进行拦截检查,并上前出示执法证件,经过初步检查询问,这些苗木销售人涉嫌无证生产经营,遂将涉事司机和当事人带回鄠邑区种苗站作进一步调查询问。通过询问并作笔录,确认该货车拉运的苗木确属无证经营苗木,违反了《种子法》的有关规定,属违法行为,执法人员随即告知当事人无证生产经营主要林木的违法事实,并对当事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。对此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案件立案调查。
专项行动小组对拉运苗木货车进行拦截并询问
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
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苗木
市种苗站马飞浪副站长向货主出示并宣读其违反的相关条款
执法人员现场宣传《种子法》
执法人员对货车司机进行询问并做笔录
执法人员对货主进行询问并做笔录
货主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确认
此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,实现了全市种苗执法案件零突破,是林木种苗执法工作新的开端,有效推进了全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进程,加强了《种子法》的贯彻力度,净化了种苗市场,极大保证了林业种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